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26人受审 内蒙古一重大涉黑案开庭

6月26日上午,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聂某某等26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聂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人设立亿號二手车咨询服务部、亿豪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洁骏洗车行,以合法经营为掩护,违法从事放贷业务,逐步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针对贷款人员以“套路贷”与暴力、“软暴力”相结合的方式,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非法敛财、扩充经济实力,形成了以被告人聂某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李某某、樊某某、刘某某、白某、吕某霞、高某某、侯某为骨干成员,姚某某、陈某、彭某、吕某华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犯罪148起,涉及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虚假诉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包庇罪等10项罪名,受害人众多。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攫取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被害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破坏被害人及身边亲人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分别对26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

6月22日至23日,法庭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在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并就庭审方式、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进行逐一确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本案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庭审预计将持续七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