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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多渠道开展民族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活动

7月的第一周是包头市第12个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为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蒙古语文法律意识,包头市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法制宣传工作格局。

打好“宣传牌”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旗县区民委联合当地司法局深入社区、广场、企业等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2万多份;设立法律咨询台10个、接待咨询群众1.5万人次;在主要街道张贴、悬挂宣传条幅270余条,利用LED显示屏循环播出宣传标语700多条;板报、展板300余块。此外,九原区民委发放了蒙汉两种文字的宣传册、纸巾、雨伞、扇子、购物袋等宣传品。

打好“服务牌”

宣传周期间,包头市民委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面向全市群众,提供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解答。东河区民委还发放了印有相关法规口号的雨伞、毛巾、笔等宣传品3000多个,并设立现场咨询台,现场为群众讲解有关民族法律法规。固阳县民委联合县委统战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设立了民族政策咨询台,主动深入企业、社区发放了民族政策常识应知应会手册、法律十进之法律进企业手册。

打好“文化牌”

活动期间,市直各部门、各大院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民族蒙古语文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白云矿区民委播放了有关民族蒙古语文法律法规的内容,铁花民族艺术团、夜枫文艺队表演了广场舞、旗袍秀等节目,现场还举行了互动问答活动和套圈游戏活动。石拐区民委联合当地统战部门在微信平台上链接了包头市民委官方网站的《蒙古语文政策法规》《民族政策法规》平台,连续一周推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通过民族蒙古语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力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法治建设、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识,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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