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通辽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通辽”

城市综合信用指数首次入围全国百强,连续三个月位居自治区第一

通辽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通辽”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近日,根据“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的监测报告显示,截至今年5月31日,通辽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为82.30分,全国排名73名,首次入围全国百强,连续三个月位居内蒙古自治区地市级城市排名第一。

据了解,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从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的81项具体指标,每月对全国261个地级市的信用状况进行大数据监测,发布综合信用指数及排名,旨在鼓励城市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失信事件治理和联合奖惩力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积极倡导诚信文化、培育信用市场、防范信用风险等。

近年来,我市以诚信试点创建为着力点,以信用应用为抓手,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突破口,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造“信用通辽”。

今年,我市完善升级了通辽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共归集全市企业、自然人基础信息和红黑名单信息292525条,入库有效数据68350条。完成了通辽市信用APP开发工作,正在向各类APP平台注册上线;4月21日,市发改委与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共同召开了“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入驻工作推进会,目前已有建行、农行等8家银行、8家农村信用社入驻,发布金融产品14个。已注册企业41家,企业发布需求9笔,总金额3.395亿元;创建诚信典型试点单位,初步确定了20家试点单位。第一批对接了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丰盛物流园、科尔沁区哲建社区、通辽市绿色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建立健全地方信用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通辽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办法》《通辽市诚信进大厅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在行政审批领域开展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工作,完善企业信用评价、红黑名单等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落实力度。

市发改委信用科工作人员崔玉磊介绍说,目前我市已制定了《通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逐步建成与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