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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呼市学校开学复课时间确定!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达标后,4月26日起,呼和浩特市初高中一、二年级开学复课。5月7日起,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具体通知如下↓↓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校开学复课时间安排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75号)要求,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我市初三高三开学复课后,其他学段开学复课时间安排如下:

一、开学复课时间

(一)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各类学校开学复课时间如下:

1.4月26日起,初高中一、二年级开学复课。

2.5月7日起,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二、开学复课评估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以及呼和浩特市“五案十制”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

(二)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有序开学,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学。

(三)评估程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即可开学,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备。各旗县区学校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评估,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评估。

三、开学复课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尚在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

(二)各学校要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推进抗疫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一步厚植广大中小学生家国情怀、爱国情感,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各学校要精准掌握每一名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状况和返校前14天的旅居经历,还要了解掌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确保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是健康的、安全的。

(四)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属学校开学复课时间确定后,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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