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将合理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3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2020年,按照与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我区将合理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对因疫、因病、因灾、因残、因学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要及时给予救助,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强化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保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区民政系统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要落实落细低保与脱贫攻坚两项衔接各项政策措施,挂牌督战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措施,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抓好低保“渐退期”政策落实,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

另据了解,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时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统计,1月1日~2月20日,各级民政部门低保受理申请12125人,审批通过8689人;特困受理申请829人,审批通过718人;临时救助受理申请60298人次,审批通过59284人次。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