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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时评】“李小龙”与“真功夫”的博弈 谁会拥有最好的筹码?

近日,真功夫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被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告上了法院,因为前者的形象商标,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已逝的功夫巨星李小龙,并且在许多人的心中,也都认为李小龙是真功夫的形象代言人,因此按照李香凝的说法,因真功夫涉嫌侵权已长达15年之久,所以决定向真功夫索赔2.1亿元。这场官司自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一方是华人世界知名的影视明星,另一方是知名的明星企业,并且是有关我们较为模糊且纷乱的侵权领域,因此这番博弈就多了几分影响力。

当然,相关部门包括广大网友最为期许的解决方式还是庭外和解,一方面不愿使“李小龙”这个华人世界最闪耀的功夫巨星产生太多的困扰和纠葛,另一方面也希望“真功夫”能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但现在来看,庭外和解的局面很不明朗。“真功夫”声称早在2004申请注册包含形似李小龙形象的注册商标,重申自己没有侵权,这也是他们最具价值的商业筹码。而李小龙李香凝则计划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她也不会轻易放弃对父亲形象被侵权的申诉。在她看来,“真功夫”在注册商标和使用卡通形象时,均未与其进行接洽,乃是擅自使用,想必这一点就足以增加一定的情感筹码。同时,目前在美国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李小龙的形象、姓名等商标专利均专属于李小龙公司、基金会和李香凝母女,这也是她所具有的最重要的法律筹码。

而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里面备受瞩目的,还在于对卡通形象的认定,因为我国商标法律对名人明星卡通形象的认定,是存在一定的疏漏,并没有将其纳入版权范围,这也就导致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于这件事情的结果,我们都很期待,期待着谁的筹码会占据上风,但无论怎样,想必最后的结果,应该值得深思。(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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