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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对“炸街”扰民机动车说不

玉泉交管大队对改装车辆进行检查

“到了晚上,本来家里人都已经睡觉了,可突然传来街道上摩托车、汽车经过时排气筒发出的轰鸣声和嘈杂的音乐声,吵得人根本没法休息。”市民李先生说。记者采访了解到,像李先生反映的这种情况,也被人们称为“炸街”,这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交通习惯,不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还涉嫌违法。1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交管部门将对“炸街”扰民、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实施专项治理。

14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赛罕大队召集辖区的摩托车俱乐部、摩托车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召开座谈会,从源头管理规范。对参加座谈会的协会、俱乐部的机动车及驾驶人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对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骑行爱好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高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的意识,同时成立重机联盟志愿者团队,让每名会员(驾驶人)签订《杜绝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承诺书》,引导越来越多的机动车驾驶人以身作则,教育他人摒弃交通陋习,主动杜绝非法改装、“炸街”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泉大队也召集了辖区的汽车改装企业,各个车友会、俱乐部的负责人,开展做文明驾驶员,拒绝非法改装,拒绝“炸街”等违法行为的宣传。现场要求各到会负责人向其组织人员说明,要进行全面自改自查,特别是车辆的排气系统、灯光系统,凡是不符合规定的要主动拆除,对于抢险等特殊需求要进行车辆改装的,改装前后要到交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采访中内蒙古自驾游户外运动协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会通过微信群向所有会员发出通知,凡是对车辆有过改装的都要进行自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必须立即整改,特别是灯光系统、排气系统、车牌照等私改的车友,要立即进行恢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全市交管部门将对“炸街”扰民、非法改装机动车实施专项治理,在全市各个路段设置检查点,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查处,同时组成夜查组,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性地对“炸街”扰民行为进行治理。凡是发现有“炸街”扰民的摩托车、机动车,一旦查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一项规定:改装消音器(追求“炸街”效果)、进排气模式、加大加宽轮毂轮胎尺寸、减震系统、改变燃料种类等非法改装行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对于那些没有改装消音器,依旧存在噪音扰民,用车内音响发出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的,交管部门会与派出所治安警力联合行动查处,查获“炸街”噪音扰民违法行为后,将移交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处以警告,经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文/图 记者 徐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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