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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女士:不知情买到“法拍房”,定金能退吗?

家住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的闫女士想给儿子在呼和浩特市区买一套楼房,经房产中介推荐,最终看上了玉泉区观澜国际小区的一套房子,今年4月份交了2万元定金,和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是让闫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个房子竟然是“法拍房”,对此她很介意,便想退定金停止交易,却遭到房主拒绝。

【买方】

中介和房主没有提前告知

5月23日,闫女士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中介和房主都没有提前告知,如果早知道是“法拍房”,她是不会买的,如今自己是被中介和房主欺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了“法拍房”,像这样的情况,理应给她退还购房定金。

当日,闫女士给记者出示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是4月13日签订,房产交易价格为每平方米8400元,总价为895104元。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为乙方办理网签手续,直接将该房网签至乙方名下。”“合同签订后,如果乙方反悔,则乙方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反悔,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闫女士告诉记者,她对买房一窍不通,所以找了一个中介办理买房相关事宜。在交定金时并没有收到定金收据,只是签订了一纸《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中介让她再准备15万元,这里面包含了首付款、中介费以及相关手续费用等,但是具体项目费用各是多少她并不知情。对于“合同”“网签”“房本”“购房贷款”等各种购房概念也是模糊不清,在闫女士看来,买房就应该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本。

随着合同约定的30日期限已到,房子并没有网签至她名下,闫女士对房屋能否办理房本产生疑惑,于是让儿子找到房主武先生讨要说法,想要看一下武先生的购房合同,以确认房子属于武先生所有。没想到武先生竟然说合同不在身边,并拿出了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20年8月8日出具的《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成交确认书》,以此来证实这处房产确实归他所有,至此她才知道这个房子是“法拍房”。

“我现在已经不信任他们了,也不放心这处房产。”闫女士说,对此她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她,“法拍房”应该过户到武先生名下后再进行买卖。而且“法拍房”的手续烦琐、费用高,所以闫女士认为,应该停止交易,对方归还定金。

【中介】

闫女士不配合

5月24日,记者联系到给闫女士推荐房产的中介张女士。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和闫女士的女儿是好朋友,知道他们手里的钱不多,所以就想着帮他们找一个价格相对较低、首付相对较少、性价比高的房子,才推荐了这处房产。对于这是“法拍房”的事情,由于房东没有告知她,所以她也不知情。为了帮闫女士能多省钱、多贷款,她处处都在极力帮忙,甚至已经打算把自己的那部分中介酬劳返给闫女士。可是没想到,闫女士就是不提交相关材料配合更改合同号、网签和银行贷款等事宜,才导致逾期没有办理成网签。

张女士也就此事咨询过公司领导,领导表示,只要“法拍房”手续齐全,是可以正常交易的,而且“法拍房”属于房主的隐私,也可以不告知买方。

【房主】

坚决不退定金

5月24日,记者又联系到房主武先生,武先生的态度很坚决,他表示是闫女士违约在先,不会给闫女士退还定金。

武先生说,购房合同和收据等凭证都已经更改到他的名下了,房屋手续都是合法齐全的,没有任何纠纷,现在闫女士从他手里购买房屋就是正常的商品房交易,并不是购买“法拍房”。对于房屋的来源,武先生表示这没必要告知闫女士。

至于为何这处房产没有办理房本,武先生表示,观澜国际小区属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遗留项目小区,去年10月份才开始陆续办理网签,因为他还没有办理网签,所以自然就没有房本。如果闫女士购买此处房产,可以把购房合同更改到她名下,到时候闫女士直接递交材料将网签办理到她名下就可以。可是不知为什么,闫女士迟迟不配合,一直拖到了逾期。

【有关部门】

“法拍房”可以交易

那么,“法拍房”到底能不能交易?购房合同能否更名?武先生又该不该退还定金?

对此,5月25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四中队李队长表示,购买“法拍房”是一种购置房产的正规渠道,但是武先生想要把房产再卖给闫女士,就属于二次交易,应该先办理完房屋手续,即办理完过户后再进行房屋交易。

随后,记者拨通内蒙古法律服务热线,一位工作人员针对此情况表示,没办理网签(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不影响买卖,只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合同是有效的,就可以进行买卖。

至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工作人员个人表示这是不禁止的,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武先生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那么武先生可以不退还定金。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更名,那么也意味着武先生就不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那武先生就属于违约,应该给闫女士退还定金。但到底武先生该不该退还定金,因为这中间涉及的事情很多,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拿着双方签订的合同等材料,找律师线下进行分析。

【小知识】

法拍房,法院拍卖房产的简称,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而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子就是所谓的法拍房。(记者 马丽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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