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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损失7951.3万元!内蒙古晒出2020年消费维权成绩单

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6.2万件,共处理消费纠纷8.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51.3万元。

据了解,2020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紧密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目标,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夯实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四大领域”,建立以“风险点责任链”、“滚动式”督导检查为核心,以打造千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等为支撑的一体联动风险管控体系。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化“赋能”,建成了全国首家一体化风险管控平台。

完善“滚动式”督导检查机制。全年完成4次“滚动式”督导检查,共检查企业1660家,发现问题3469项,立案44件,为守住安全底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创新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跨省互查,推动食品生产监管领域率先实现“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小作坊登记、企业安全员考核三个100%。加强农贸市场、商超、农村牧区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全区98%的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

加大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实现监察、检验等“一网通办”。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证后监管,对生产、流通领域涉及97种产品3399家企业的4850批次进行监督抽查。

持续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查办案件1.2万件,罚没款1.24亿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

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了特殊药品、中药饮片、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及“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网络销售化妆品等专项整治,查办案件1685件,涉案货值2036.8万元。

集中整治各类市场乱象。开展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回头看”,对银行、教育和电力等领域进行价格检查,其中引导、督促商业银行向企业让利22.9亿元。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管、广告执法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力度。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责令整改1454家。

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月月3.15”和“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持续深化,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和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建立了呼包乌鄂四地消费维权合作联盟机制。“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活动走进夜市、走进地摊、走进田间地头,使消费维权工作更加温暖人心。由自治区消协积极推进的、社会广泛关注的“小哥出行”公益诉讼已经胜诉,目前已进入追偿、赔付阶段。整合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五线合一、一线受理”,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6.2万件,共处理消费纠纷8.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51.3万元。

厅际联席单位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例如,自治区司法厅将“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审慎监管民营企业经营活动,依法处理企业失信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相关内容纳入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倒逼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规范民营企业经营,打造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自治区教育厅在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岗、服务站,定期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消费维权服务。截至2020年12月底,取缔培训机构916所,公布白名单4693所,黑名单686所,正在整改871所;银保监局认真落实《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强化行为监管,重点整治保险机构销售误导和银行机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的违规行为,对2家国有大型银行和1家人身保险公司的4家分支机构及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共102万元;商务厅紧密围绕“商务信用建设”、“失信惩戒寸步难行”、“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明明白白去旅游”等10个主题,组织各类户外宣传活动;2020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事关群众健康和安全的侵权假冒类犯罪,共破获案件237起,打掉犯罪团伙30个,捣毁制假窝点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34名,涉案金额3.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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