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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确保1-2月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到位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将2021年1~2月份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生活保障、文革“三民”生活补贴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做好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加强对返贫人员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密切关注“两节”期间物价波动情况,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开展对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同时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进一步健全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确保有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要规范做好民政服务机构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出现疫情的地区要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疫情防控电话抽查询问告知机制,确保照料服务和监护职责落实到位。(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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