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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后找到肇事者,按当年判决进行赔偿合理吗?

21年前,卢秀莲夫妇经营着从丰镇市三义泉乡至呼和浩特市的长途客车,年收入有几万元。在那个年代,卢秀莲家的日子很殷实。谁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彻底改变了卢秀莲一家的人生轨迹,因肇事司机下落不明得不到相应赔偿,她家由人人羡慕的富裕户变成了受救济户。21年后,呼浩特市和林县交管大队终于找到了肇事司机李利平。但在和林县交管大队协调解决此事时,肇事司机李利平只想按照当年法院判决的金额进行赔偿,这让卢秀莲难以接受。

据卢秀莲介绍,1999年,她和爱人经营从丰镇市三义泉乡至呼和浩特市(蒙J06893)大客车。当年交通条件不便,私家车少有,生意很好,年收入几万元不是问题。1999年11月17日13时30分,卢秀莲雇的客车司机驾车由呼和浩特市返回三义泉乡,客车行至呼凉公路杨树湾大桥时,与一辆蒙C02016大货车(套牌)相撞。事故造成客车被撞坏,客车司机及多名乘客受伤,卢秀莲和丈夫因当天有事不在客车上躲过一劫。据当年客车上的乘客回忆,当时大货车上有三人,其中一人下车后逃跑,两人被凉城县交警大队控制。1999年11月17日晚,和林县交警大队交警党根及另一名交警以事发地归和林县管辖为由,连夜将大货车上的两人从凉城县交警大队提回和林县交警大队处理。1999年11月18日下午,得知情况的卢秀莲夫妇从凉城县赶到和林县。此时,处理事故的交警告诉卢秀莲,肇事司机在别人的担保下已经被放了。自此,肇事司机再也没有露面。

记者通过1999年11月29日和林县交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解到,肇事司机为和林县羊群沟乡的李利平,肇事时属于无证驾驶,肇事地点为呼凉公路39km+960m处,客车上有多人受伤,其中三人伤势严重。肇事司机李利平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为找不到肇事司机李利平,卢秀莲只好拿着和林县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相关证据到和林县人民法院起诉。开庭时,李利平并未到场。和林县人民法院2001年11月7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载明,被告人李利平在开庭时下落不明。和林县人民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李利平应赔偿卢秀莲已经垫付的医疗、修车等费用共66146元。虽然判决书上说诉讼费3130元及异地调查、取证费1140.10元应由李利平负担,但因李利平下落不明,这些费用也都由卢秀莲垫付了。

判决书生效后,在执行阶段,因一直找不到肇事司机李利平,此事也就被搁置了下来。卢秀莲因没有得到赔偿,她借了几万元支付了乘客的医疗费及修车费用。为了还债,卢秀莲又卖掉了客车。自这次事故后,卢秀莲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且跑车营生难以为继,夫妻俩只能靠打工为生。在打工中,卢秀莲的爱人还跌断了腿,至今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不得不靠申请救济生活。21年来,卢秀莲夫妇在打工时只要遇到和林县的工友就打听李利平的下落,但始终无果。在此期间,卢秀莲还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希望相关部门能找到肇事司机李利平给自己一个说法。2019年,卢秀莲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记者曾找到当年办案的交警党根,他以事发多年记不清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和林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找不到肇事司机李利平,卢秀莲的执行案有点困难。

2020年11月18日,卢秀莲突然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和林县交管大队找到肇事司机李利平了,让她去交管大队协调解决此事。11月19日上午,记者与卢秀莲一同来到和林县交管大队。在和林县交管大队协调室,肇事司机李利平以家里困难为由,只愿支付判决书上的70416元,当天双方协调无果。

11月21日,卢秀莲告诉记者,经过和林县交管大队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协调,肇事司机李利平只愿意出10万元。“对于这个赔偿,我肯定不愿意。当年的物价和工资水平跟现在没法比。肇事后,李利平下落不明,他给我家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啊。再说,我找律师计算过,赔偿额肯定不止这些。”卢秀莲说。

11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和林县交管大队,因为负责协调此事的副大队长乔海龙不在,他在电话中以让记者到市交管支队接洽此事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首席记者 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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