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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公布 托县成为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公布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和兴安盟扎赉特旗成为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据了解,试点地区将进一步细化实化试点工作计划,制定相应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七部委将开展数字乡村试点评价工作,建立试点评价体系、动态监测和退出机制。下一步,试点地区将按照要求主要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开展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编制县域数字乡村建设规划,做好整体设计,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工程和实施步骤,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建设,有效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适用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农村牧区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提升4G网络覆盖水平,探索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加快推动农村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牧业生产加工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

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深化制度机制创新,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强技术研发、组织创新和制度供给,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牧业农村牧区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应用,推动农牧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强化农牧业农村牧区科技创新供给,推动信息化与农牧业装备、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管理融合应用。

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促进信息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补齐乡村治理的信息化短板,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疫情监测分析预警水平,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探索“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新模式,探索建设“网上党支部”“网上村(居)民委员会”,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促进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完善“三农三牧”信息服务体系。聚焦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积极采用适应“三农三牧”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软件,提升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动远程医疗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依托信息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下沉,协同推进教育、生态环保、文化服务、交通运输、快递物流等各领域信息化,推动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建设,深化信息惠民服务。

完善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力度,打通已有分散建设的涉农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县级部门业务资源、空间地理信息、遥感影像数据等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研究制定乡村信息服务资源整合共享规范,充分运用农牧业农村牧区、科技、商务、交通运输、通信、邮政等部门在农村牧区的已有站点资源,整合利用系统、人员、资金、站址、服务等要素,统筹建设乡村信息服务站点,推广一站多用、一机多用。

探索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抓好网络扶贫行动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无缝衔接,探索建立与乡村人口知识结构相匹配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建设新农牧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培育数字乡村发展良好生态,激发乡村自我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强基层干部和农牧民信息素养培训,积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数字乡村专题培训,加快培育造就一支爱农牧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支持农牧民工和返乡大学生运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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