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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

记者10月2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于日前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为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我区将在第四季度实施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服务对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牧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行动目标,我区将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畅通失业登记和求职创业服务渠道,建立健全覆盖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稳定就业局势。

根据各类重点群体特点,我区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帮扶措施。其中,在高校毕业生方面,提升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的推送质量,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和就业需求,重点推送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等岗位,集中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人岗匹配,重点采取小型化、专业化、行业化专场招聘形式,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农牧民工方面,允许农牧民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根据农牧民工特点,分类筛选就业岗位,在自发形成的零工市场、劳务市场等场所每月至少开展1次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精准推送就业岗位,提供面对面就业服务。贫困劳动力方面,与扶贫部门建立有效的数据动态对接机制,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劳动力信息全面联系核查一次,对在岗的指导企业优先留用稳定就业岗位,对失业的提供优先转岗服务,实现不挑不拣一周内再就业;动态监测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乡情况,确保为返乡贫困劳动力在返乡一个月内推送就近就业机会。失业人员方面,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申请;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要主动向其介绍政策内容,协助其申请相关政策;为参保失业人员快速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保、未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员协调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就业困难人员方面,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对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此外,我区还将深入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牧民工和贫困劳动力进入创业园孵化基地创业;对有创业培训需求的为其提供创业培训,针对在创业过程中缺少经验的重点群体,进行“一对一”创业辅导;发挥创业带动辐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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