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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打好“服务牌”

日前,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拓展外出就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等4方面,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确保农民工就业形势平稳,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

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事关农民增收致富,事关就业大局稳定,事关打赢脱贫攻坚战。尽管据数字显示截至二季度末,农民工外出务工总量达到1.78亿人,恢复至去年同期的97.3%,但是正如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仍有部分农民工没有外出或外出后再次返乡,就业形势面临压力。而《意见》提出的一系列硬举措,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农民工就好业、创好业,比如《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将其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重点,保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

对于广大农民工而言,最为期许的莫过于三点:一是就业有门路;二是创业有平台;三是权益有保障。此次15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就在打好服务“组合牌”。在拓展就业渠道方面,就提出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等一揽子措施,比如明确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在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意见》更明确,组织协调企业家、科技人员、创业成功人士等成立创业服务专家团队和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服务,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等等,无疑能给农民工创业提供好服务,提升他们返乡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意见》在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也做出了具体安排。加强就业服务,强化教育培训,而且在维护劳动权益方面明确,指导督促企业依法招工用工,加强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等,对于优化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同样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除了需要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相关责任,还需要相关企业积极给力,或提供岗位与技术支持,或提供资金扶持等等,而这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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