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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保经办服务 要实现“六统一”

为着力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的目标,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以下简称清单制度),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于日前研究制定了《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全区清单》)。

据了解,按照目标要求,8月底前,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遵循《全区清单》的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按照“六统一”(即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四最”(即服务效率最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要求,全面完成本统筹地区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发布,同步做好线上(含移动终端)办理事项的统一规范,确保8月底前全面实施清单制度。此外,我区还明确,针对当前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领域存在的办事流程不够简化规范、参保转移接续和手工报销手续繁琐且时间周期长、异地就医备案不便捷、经办服务体验不理想等问题,对照《全区清单》认真摸底排查,立行立改,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全区清单》作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最底线,在《全区清单》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鼓励探索“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坚决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不设立“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切实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张学博实习生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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