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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收取2020—2021年采暖期供热费的通知

通辽热电公司集中供热用户:

我公司定于2020年8月1日开始办理20202021年采暖期供热缴费和供热减容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缴费业务

1.供热费收取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为正常收费期。业务大厅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5时收取热费,中午不休息正常收费。收费高峰期间(9月11月)节假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连续受理用户缴费业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有关规定,用户逾期拖欠热费的,我公司将采取限热、停热措施并追究用户违约责任。

2.供热缴费方式:热用户持“用热卡”到我公司业务厅(站)和自助服务网点自行缴费;对委托代收代缴热费的供热区域,我公司将张贴“委托收费通知”,同时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委托收费合同。建议用户通过银行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自助终端机等电子途径便捷缴费(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自助终端机途径缴费,将有机会随机赢取立减红包优惠)。

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详细投放地点,请在通辽热电公司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供热减容业务(报停、退网)

1.减容业务办理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逾期不在办理。业务大厅(站)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5时,中午不休息;业务高峰期间(9月1日9月15日)中午、周六、周日不休息;20192020年采暖期报停用户延续报停状态,正常缴纳报停费。用户如需本采暖期用热,请办理恢复用热申请业务。本采暖期用户办理减容(报停)、恢复用热申请,可以通过服务窗口、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办理。

2.申请减容用户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户用热卡、房屋产权人身份证,代办人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用户须提交营业执照。

(2)未办理“用热卡”的用户,须提交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先办理用户用热卡,签订《供用热力合同》,然后再办理减容业务。

三、供热服务地点

热电公司供热综合业务大厅及自助服务网点。9月11月业务高峰期增加平安营业站受理供热服务业务。

四、通辽热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475-961658 【企业公众号】

郑重提醒广大热用户,办理供热缴费和其他供热业务时请按照我公司上述“通知”到指定地点办理。通过委托方式缴费的用户请及时查看我公司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的《委托收费合同》进行确认,谨防不法分子骗收热费。

此通知

通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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