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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标识电子化

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内蒙古开始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标识电子化,公安交管部门已开始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

据了解,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APP,直接查看、下载和使用,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在车管业务窗口或者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据了解,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3种方式,方便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出示,或在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

据介绍,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场景,将通过内蒙古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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