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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专利保险个人第一单落地生效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冯雪玉) 4月26日,我区发明人侯永昌购买的专利保险正式生效,标志着我区专利保险个人第一单落地生效。

据了解,侯永昌出生于1950年,多年来一直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发明和创造。目前,共拥有授权专利14件。其中,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9件,而且大部分专利文件撰写和申请均由自己完成。在今年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之际,侯永昌为自己的专利——“电磁式隔膜增氧气泵”购买了专利执行保险,为自己的智慧劳动成果穿上了“防护衣”。

据中国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该保单生效后,在保险期间内,若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而使用其专利的情况发生,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赔付投保人因该事故在承保区域内首次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从而有效降低发明人的维权成本。据悉,除中国人保财险外,平安财险等我区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已陆续推出专利被侵权责任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等专利保险,综合保障发明人的各项权益。随着我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日益增长,2019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为降低企业及发明人的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和侵权损失,通过开展专利保险工作座谈会、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扎实推进专利保险工作,使我区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为专利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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