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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7月底前,城市三级医院和旗县医院全部实行线上预约诊疗!

6月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为减少患者无序流向城市大型医院、控制人群聚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内蒙古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救治机制。

5月底前,内蒙古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按照医院功能定位和急慢分治原则,完成分级提供住院诊疗服务。

消息称,根据各医院的功能定位,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各类城市三级公立医院认真梳理本院上一年度的住院患者病种结构,将不属于本院功能定位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以及康复期病患服务,从本院病种目录中剔除,移交给二级医疗机构和旗县医院,减少患者在城市三级医院聚集。

除急、危、重症外,城市三级医院外科主要收治三、四级手术患者,内科主要收治城区基层医疗机构和旗县级医院出具向上转诊手续的疑难病患者,承接原计划转诊区外就医的患者。各类三级医院要确定三四级手术、疑难病住院患者在本院的具体比重。

同时,设置过渡病房,充分利用床位资源降低传染病风险。

城市三级医院和旗县医院要按照10%的床位设立过渡病房(或病区),收治急需诊治的患者和未经基层医院出具转诊手续的住院患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抗体检测和临床观察治疗;

旗县级医院要发挥住院诊治常见病的骨干作用和农村牧区三级医疗服务网的龙头作用,严格把握转诊标准,严格转诊程序,就地诊治本旗县传染病和常见病患者,减少患者流动风险。

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官方称,6月底前,各盟市和各医疗机构须完成增强基层门诊服务、压减医院门诊服务、向下分流门诊服务,以及分开传染病门诊服务。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要承担起在基层保障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专家较多的各类三级医院门诊,由医院组织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名医工作室以及通过互联网诊疗等方式满足患者需要,减少患者向大型医院聚集,杜绝排队就医现象。

另外,各三级医院要认真履行对口帮扶旗县级医院责任,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到基层出诊情况月报告制度,与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加强管理,把患者留在基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标准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在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和规范建设发热门诊;各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要与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建立紧密的分工合作机制,及时将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疑似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官方表示,6月底前,召开医联体理事会议全面推进实施完善双向转诊流程;并加快旗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所有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开展区域远程医疗,7月底前,实现医学影像学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城市三级医院和旗县医院全部实行线上预约诊疗,6月底前,将不少于50%的预约挂号权,赋予给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由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患者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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