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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大力推进河湖“五乱”问题清理整治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将全面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进一步推进河湖“五乱”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此次行动,除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公示牌、“一河(湖)一策”编制实施、分办督办、部门协调、考核等)外,主要涉及两部分内容。一是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五乱”问题进行全面再排查、再清理,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摸清河湖“五乱”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逐个落实整改销号。其中,包括上年度水利部等上级部门发现问题的回头看,还有各旗县区排查时新发现的“五乱”问题的整治。二是在完成河道采砂规划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问题,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排查摸底,时间是3月16日4月30日。目前,各旗县区已全部完成,排查摸底报表已于4月底前全部汇总上报至自治区河长办。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治,时间为5月1日7月1日。各旗县区要将以前年度遗留问题及新排查出的问题在6月2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并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台账,对新发现的河湖“五乱”问题和存在非法采砂的,也要填写认领及销号清单。第三阶段是督导检查和重点抽查,时间是4月1日7月1日。自治区河长办、市河长办将重点核查漏报瞒报、虚假整改、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确保本次行动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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