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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稳步推进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清零达标”

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包头市开展了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清零达标”行动。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据了解,在推进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清零达标”行动中,包头市严格落实有关低保和特困人员的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并通过降低患重病、重度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在校学生的劳动力系数,调整重病重残家庭照护人员的收入计算标准等方法,将符合整户纳入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户纳入低保范围,将不符合整户纳入条件的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救助兜底、应保尽保。在做好兜底保障一批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坚决实现“清零达标”。与此同时,定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人员数据核查比对工作,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公安、人社、财政等14个部门17个数据项信息进行核对,并跟踪核查结果,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此外,为了使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避免出现退出低保立刻返贫的情况,包头市认真落实上级民政部门提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渐退期”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牧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24个月的“渐退期”。对于“渐退期”满后仍未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给予低保保障,确保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稳定可持续。(记者王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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