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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稳健转身

▲回民区交警事故处理中心改造后

◀回民区交警事故处理中心改造前

大黑河玉泉区段路政管理办公楼及储备库已拆除;托县大石窑村建材厂已基本完成拆迁整治;清水河县完成对黄河枫景小区的科学研判,正在申请销号……翻阅2019年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一件件成功案例跃入眼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更离不开相关地区和部门实地巡查、查实找准问题源头,准确“把脉问诊”,切实“对症下药”,真正将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有名”向“有实”稳健转身。

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完善

2017年,我市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2018年底全面建立湖长制。同年,将河长湖长延伸至村,市、县、乡、村四级共1324人的河湖长队伍全面建立,设置市级河湖长的河流6条、湖泊1个,分别为黄河、大黑河、浑河、美岱沟、什拉乌素河、环城河及哈素海。市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河湖长8人;县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河湖长69人;乡级总河湖长、河湖长305人;村级河长942人。

2017年9月30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随后,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巡河调研及专项行动等方案相继出台。

推动见河长、转向见行动、实施见成效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着情感和责任把河湖长制贯彻好落实好,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各级河长湖长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积极巡河履职,找问题、抓督办、促整改。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市四级河长巡河1900多人次;2019年巡河3300多人次。市、县两级河长湖长召开专题河长会议,专题研究、现场督办推动一批水利部暗访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市河湖长制“推动见河长、转向见行动、实施见成效”局面正在形成。

市、县两级河长办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的职能,一方面积极向同级河长提出河湖管护建议,另一方面加大对下一级督导检查力度。2019年市河长办组织了3次对旗县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以“一县一单”下发整改。为加快推进河湖管护基础工作,我市推动“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12月,我市6条市级河流、45条县级河流及165条乡镇级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市级“六河一湖”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明确管护对策;市、县两级河流“一河一档”基本建立,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供技术支撑。强化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2019年10月,我市建立河长制信息平台,启动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和河长App,为各级河长巡河和群众举报提供相应服务。全面启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与规划工作。根据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统一部署,我市将分三个阶段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及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目前,已完成黄河、浑河、大黑河、美岱沟、什拉乌素河、环城河、塔布河、水磨沟、杨家川、小黑河及哈素海、南湖“十河二湖”划界及规划第一阶段工作,并在旗县区政府网站公告。同时,举办县、乡、村三级基层河长湖长培训班,邀请区外专家对基层河长湖长进行系统培训,力求解决各级河长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清五乱”专项行动逐步推进

“清五乱”专项行动旨在清除多年存量、遏制新生增量,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河湖。按照水利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河湖“清五乱(我市添加“乱排”)”专项行动要求,我市以旗县为单元,共排查“五乱”问题49个,通过各旗县区、各责任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全部整改销号。加大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通过暗访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发现我市“五乱”问题29个,第一批18个,现已整改销号17个,1个正在整改中;第二批11个,目前,整改完毕的4个,将在2020年5月1日前整改到位的5个,2个正在进一步认定当中。全面开展市级河湖督导检查。2019年,市河长办对6条市级河流先后进行5次督导检查,共发现“五乱”问题111个,目前,已全部分办、督办,完成整改销号。

今日的呼和浩特在总河湖长的带领下,夯实河湖长制主体责任,加大科技施策科学管理水平,量力而行、务实推进,以自然生态之美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实现敕勒川、阴山下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记者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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