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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监管函 要求蓝光发展尽快完成利润分配

新京报讯(记者 徐倩)7月15日晚间,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光发展”)发布关于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7月15日,蓝光发展发布公告称,由于债务压力,将延缓实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对此,蓝光发展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简称“监管函”)。监管函提到,蓝光发展延缓实施利润分配,直接影响投资者利益和市场预期。

上交所在监管函中称,请蓝光发展高度重视现金分红事项,尽快筹措资金,明确后续利润分配的具体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蓝光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配合上市公司筹措资金,尽快完成利润分配。

监管函还称,蓝光发展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保障蓝光发展经营秩序稳定和规范运作,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延缓利润分配、债务逾期风险等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化解风险隐患,不得通过不当手段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上交所将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新京报记者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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