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创投 >

成都取消“二手房楼龄超10年首付提高10%”规定

7月13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将于7月15日起执行。

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价值的认定,《通知》明确,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

关于楼龄超过10年首付款比例的规定,《通知》明确,取消原“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的规定。

以下是全文: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