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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7期】全部来硬的!

去年最后一篇公号文章的末尾提示:“预告:元旦之后,另有专门的分析文章”,今天这篇就是。所谓的“硬”,还是出自上文:“关于长期持有,如果只是简单性的投资者教育,难度很大!唯有通过强制的方法,即:定期开放、封闭运作、持有期,才可以逐渐引导”。

在去年12月29日那篇公号文章《基金经理调岗为保安员背后的市场现实》的第三部分,我简述了全市场含“持有期”等运作方式之类产品的总体状况,但相关统计数据的重要意义和价值,都被那个去干保安的基金经理的“八卦光芒”掩盖了。呵呵。今天重写,但只从常规FOF的角度,且不包括养老基金。

附表:各年成立的新常规FOF及运作方式一览

数据来源: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数据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参看附表,回顾常规FOF近4年多来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一个重要的涅槃,即:“持有期”等运作方式的从无到有、到全面普及、到丰富多彩----尝试“封闭运作”的方式。完全可以这么肯定:是“持有期”等运作方式的全面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常规FOF的大发展,仅仅2021年成立的新FOF,就超过了之前4个年份的产品总量。

为什么要用在常规FOF上贯彻“持有期”这种运作方式?第一,因为养老基金创新性地使用了它,总体效果良好;第二,因为FOF们的投资标的都是需要、或者说更为适合长期持有的,因此,FOF们也就理所当然、当仁不让、理直气壮地应该被长期持有了,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等等,各种期限,任由选择。

常规FOF现有股票FOF、债券FOF、混合FOF共三大类,其中的混合FOF又可以被细分为混合偏债FOF、混合偏股FOF两个二级分类,截至2021年末,它们的数量分别有37只、41只。以截止到2021年末的业绩来看,在“成立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这个统计项下,混合偏债FOF全部取得了正收益,混合偏股FOF有7只产品的净值增长率暂为负数,它们全部都是2021年成立的。由此可以很好地说明:唯有长期持有,才有望获得良好的收益,而“持有期”等运作方式,是助力FOF持有人获得良好收益的利器!

总体来看,“持有期”等运作方式的推广,最显著的优点在于两个方面:(一)通过一定时间的强制性长期持有,来促进持有人投资收益的提高;(二)各类FOF中,有些有“持有期”等运作方式,有的没有,期限种类的有无与丰富,相当于是在促进投资者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去做好资产配置,并由此不断地提高配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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