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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启动自查幕后:证监会连续发文开展证券基金机构相关专项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姜诗蔷 北京报道

一轮针对公募基金的自查整改工作正在进行。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近日,证监会地方监管局向辖区基金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司治理的相关自查通知。

通知要求基金公司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强化股东管理、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加强内控合规等,监管局同时要求基金公司对照相关法规开展自查和整改,并报送相关材料。

“证监局要求基金公司高度重视,组建由董事长和总经理牵头负责、各部门配合参与的自查组,严格对照要求深入、细致开展专项自查。同时要求边查边纠以及按时报告等等。”北京一家公募基金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我们的自查工作已经开始。”前述公募基金合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另一家受访基金公司也表示,“报告已经快完成。”

公募公司治理自查整改进行中

一家基金公司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监管局在文件中表示此次自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决策部署,更好完成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提升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治理水平。

按照华南一家基金公司合规部门人士说法,本次自查是为落实今年8月证监会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监管层曾提及这次专项治理针对当前行业机构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重点会从健全制度规则体系、持续完善行政监管体系、构建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市场约束体系四个方面进行。”该人士表示。

具体来看,证监会提出,以《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基础,修订或制定股权管理规定、内控办法、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高管办法等规则制度,构建机构监管的“四梁八柱”;坚持放管结合,围绕提升机构监管有效性的核心问题,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

此外还有督促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强化股东穿透管理;督促行业机构确保“三会一层”归位尽责;督促行业机构严格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切实提高内控合规水平。以及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督促行业机构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探索建立执业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执业透明度。

证监会在今年8月曾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障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持续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内控合规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行有效、监督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架构,公司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但总体来看,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治理水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行业自查是比较平常的事情,这次也是为了规范因此要求大家做相关工作。”前述公募基金人士表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北京证监局要求各机构对公司截至2021年7月底公司治理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自查。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各机构应边查边纠、切实整改,并结合整体公司治理情况、自查发现问题、规范整改情况撰写自查总结报告。

同时,各地证监局亦指出将根据各机构自查自纠、规范整改情况,选取部分公司治理风险较大的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自查在途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证监会方面相关专项工作的部署,此次针对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的公司治理进行自查,而下一步,针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的自查工作也提上日程。

9月3日,证监会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从业人员管理体系,健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机制,自即日起开展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专项工作。

具体来说,专项工作将按照“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压实公司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思路,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执法,优化监管手段。制定并优化相关制度规则,强化对管理类核心人员和关键岗位核心人员职业道德约束,加强对道德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控检查,严格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罚必双罚,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从业人员发生重大道德风险的公司,在分类评价中予以考量。

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理。督促行业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稽核制度,自觉夯实文化建设基础,搭建覆盖全员的内部问责机制,优化激励考核机制,建立长周期考核评价体系和收入分配机制。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形成外部约束。指导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自律规则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建立声誉风险约束机制,健全执业质量评价体系。

证监会指出,近年来持续完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机制,严格从业人员任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监管,强化事后追责问责,取得积极效果,从业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显著减少。但随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数量不断攀升,从业人员数量快速增多,从业人员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道德风险隐患有所增加。

事实上,此前在8月17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用以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总体要求、明确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体要求、加强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管控责任、强化自律管理职责等。详细要求譬如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合规开展宣传推介、深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从业人员遵守社会公德、维护行业声誉等。

(作者:姜诗蔷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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