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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个人贷款资金跟踪检查等违法行为 建行上海多家分支行共被罚140万

4月30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6张罚单,剑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家分行和支行。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未对个人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和未按规定取消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共罚款140万元。

罚单显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上海虹口支行分别于2018年1月、2019年2月存在未对个人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对两家支行分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罚单显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上海徐汇支行均于2019年5月存在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第(三十九)项对两家支行分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罚单显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存在未按规定取消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对该分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罚单显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崇明支行于2019年4月存在柜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支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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