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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千亿白马股康美药业面临股民集体索赔,这些人成被告,中国版集体诉讼开启?

A股市场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集体诉讼)要来了!

3月26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正式公开接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50名投资者委托,深陷财务造假的康美药业(即ST康美)首当其冲,可能面临大批投资者的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索赔对象主要为康美药业以及马兴田、许冬瑾等相关股东及责任人,而日前收到审计机构最高罚单5700万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结构没有纳入索赔对象。

3月27日康美药业公告,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关于发布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投资者委托说明的通知》,公司将积极应诉,做好与广州中院、投服中心及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安排诉讼相关事务。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集体诉讼制度从纸面开始落地,还只是尝试,如果行之有效,很快就会推广开来,投服中心将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更大范围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故意的严重造假行为。

此前,证监会关于康美药业造假案的新闻通报中称,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追责体系,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重拳出击。

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正式亮相

投资者针对康美药业虚假陈诉的民事索赔案件迎来新进展。

3月26日,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明确权利人范围及登记期间,即:自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10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于2021年4月25日之前登记加入该案诉讼。

3月26日当天,投服中心在广州中院发布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基础上,公开接受ST康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50名投资者委托。

根据广州中院公告,索赔对象和被告为: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江镇平、李定安、罗家谦、林国雄、李建华、韩中伟、王敏、张弘、郭崇慧、张平、唐煦、陈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资料,上诉诉讼源于2020年12月31日晚间康美药业的公告,当日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 顾某某、刘某某等11名自然人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涉及诉讼金额41.22万元。

2021年2月10日,广州中院经依法审查作出裁定,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裁定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

3月26日,投资者起诉康美药业虚假陈诉责任纠纷案件取得新进展,投服中心也正式接受投资者委托替投资者打官司。

3月26日,康美药业晚间公告,投服中心如在法定期限内接受 50 名适格投资者委托,将向广州中院申请参加 (2020)粤 01 民初 2171 号案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根据投服中心公告,将在材料齐备的适格投资者中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接受前50名投资者委托。50名投资者应在投服中心指定期限内(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向投服中心寄送相关材料原件。

康美药业董事会表示,将积极应诉,做好与广州中院、投服中心及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安排诉讼相关事务。

业内人士:集体诉讼将震慑造假行为

历经约4个月的时间,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是否会成为中国版集体诉讼首案,备受市场关注。

“集体诉讼制度从纸面开始落地,还只是尝试,如果行之有效,很快就会推广开来,投服中心将发挥更大作用。”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投服中心是依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投诉中心表示,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依据包括:

2020年5月15日,康美药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6号),社会各界特别是投资者对该案关注度极高。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简称最高院司法解释)、证监会《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67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投服中心综合考虑案件重大、典型,社会高度关注且具有较强示范性,违法行为人已被行政处罚且具有一定偿付能力等因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经内部研究、外部专家评估等流程,充分响应社会各方呼声,针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的(2020)粤01民初2171号案,投服中心公开接受投资者委托。

王骥跃认为,集体诉讼之下,赔偿难赔偿少的顽疾有了解决方案,伴随着刑责的加大,对造假者尤其是直接责任人,牢底坐穿的同时,要赔到倾家荡产,大幅提高了违规成本,“解决坐几年牢出来还是亿万富翁的不公平情形,从而可以更大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故意严重造假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投资者关心的费用问题,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强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公益性,对于投资者参与代表人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予以最大程度的减免,中小投服亦不收取其他费用,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参与代表人诉讼,为探索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积累宝贵经验。

康美爆雷全过程回顾

康美药业2001年3月19日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剂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兴田、许冬谨夫妇,产品供应广东省以及外省不少中医院使用。

康美药业因造假而被立案调查前,公司市值最高时达1300多亿元,为市场关注的千亿市值白马股,目前市值仅有103亿元。

可以说,此番因为严重财务造假,面临首例集体诉讼亦早有缘由。

去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的通报中表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证监会发现案涉违法行为后,立即集中力量查办,持续公布执法进展,疫情期间通过多地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在坚持法治原则下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证监会称,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追责体系,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重拳出击。

以下为康美药业爆雷全过程回顾:

1、康美公告财务“差错”

2018年4月29日,康美药业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几乎将2017年财报结果推翻,即对2017年报中包括货币资金、存货、营收等14项会计错误更正,尤其夸张的是2017年货币资金多计算了299亿元。

2、正中珠江被立案调查

2019年5月9日,因在康美审计中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向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出了《调查通知书》,对正中珠江进行立案调查。

3、康美存在假存款、假收入

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2018年底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证监会当即立案调查。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4、康美深夜公告道歉,主动ST

证监会通报后,康美药业在2019年5月17日深夜公告道歉,并主动ST。康美在公告称,经公司核查,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存在88.79亿元的资金往来,该等资金被相关关联公司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5、康美股东会董事长鞠躬道歉

2019年6月28日下午,漩涡中的ST康美在普宁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年报、董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等10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在与现场股东交流环节中,马兴田表示,借这次股东大会的机会,向所有股东说声“对不起”!随后,马兴田起身鞠躬致歉。

6、遭央视《焦点访谈》点名

2019年8月9日,央视焦点访谈《财务造假须严惩》专题报道点名了康得新、康美药业、辅仁药业等一批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

7、证监会再次通报康美案

2019年8月16日下午,证监会例行发布会再通报康美药业一案最新进展。证监会发言人高莉表示,2016-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同时涉嫌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使得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极为严重。

8、康美被处罚,责任人遭市场禁入

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马兴田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7月10日,康美药业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家属的通知,马兴田先生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马兴田自2020年5月份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0、康美药业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1年1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针对可能面临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公司期末补充计提或有诉讼费用 50000万元。”

11、正中珠江会计所被罚没5700万元

2021年2月20日,证监会公布对正中珠江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康美药业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证监会决定对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罚没5700万元。

来源:券商中国记者胡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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